星期日, 七月 17, 2011

以后射群众要射得准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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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水泡射进同善医院的争论不休,不管是射歪了还是还是射手近视看不准,总之警方道歉就好了。如果警方还有半点智慧,要射的只是示威人群,不是故意要射进医院,道个歉,严惩水泡射手及其指挥官并保证不重犯,是可以接受的。

总之大大方方公开向国民保证以后向示威群众射水泡时,一定会看准准来射,确保不会射进医院的范围,就没有示威者会抗议而大做文章了。

大示威当天,数以千计的示威者被警方水泡射到眼睛受伤、过路人恐怕也有遭殃的,但是,这些被射中的示威者及无辜者的人身安全,并没医院的停车场这么可贵,没有当事人站出来强烈的抗议及持续的争取公道,要求警方认错道歉(或许等大选才用选票来抗议)。

因此,这给警方一个『明示』,只要射得准,示威人群是该被射的。示威人群已经习惯及默默接受示威就会被水泡射这个潜规则。

因此,越来越多有经验的示威者配备俱全,全副武装抗水泡设备上阵,包括眼罩、口罩、湿毛巾、矿泉水等等。

这回水泡射进医院范围,有人提出国际公约来谴责警方射水泡进医院,却不再有人『强烈』抗议警方大大方方向自我标榜『和平集会』的群众任意射水泡。

当权者比较怕国际公约还是怕群众『站起来』?警方是因祸得福了,群众因小失大,警方因大失小。

警方只要吸取这次的『大错』,努力加紧培训水泡手,以后射群众要射得准准,多射几炮也没事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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